继电子驾驶证全面推广后,电子行驶证也即将上线。自11月4日起至12月2日,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将在全国分三批推广应用。群众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方便委托他人代办业务。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宣布,从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范围内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山东多地的机动车电子行驶证启用时间有所不同,如淄博、枣庄、东营、烟台于11月4日启用,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于11月18日启用,日照、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及济南市莱芜区则在12月2日启用。
今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苏州等60个城市已率先试点推行电子行驶证,目前试点城市已发放超过5000万个,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济南(不含莱芜)、青岛、临沂也在率先试点之列。
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不仅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还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方便委托他人代办业务。此外,电子行驶证还可以拓展到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等应用场景。
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这使得电子行驶证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中更加便捷实用。同时,电子行驶证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其真实有效,并且采用动态二维码、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实人认证等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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