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关系到亿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也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密切相关。
晚饭后,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中盛幸福院里,老人们支起小桌,摊开棋盘,进行象棋对决。对弈者满脸笑意,围观的老人们不时喝彩,场面十分热闹。这样的老年生活在山东农村并不少见。近年来,山东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将其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在各地探索建立“村里建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让越来越多的老人在村里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还未走进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黄家峪村养老服务中心的院子,耳畔就响起悠扬的二胡声。活动室里,几位老人有的拉着二胡,有的和着节拍跳舞。小院宽敞明亮,食堂、活动室、理发室一应俱全。原先,这块地是一座闲置了20多年的面粉厂。2021年,村里在这里盖了新房,建起幸福院。
为有效提升村级养老服务质量,近年来,山东各地探索建立农村幸福院。像黄家峪村这类村集体经济较强的村,可以利用本村闲置的厂房等进行改扩建。但各村条件不同、需求不同,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村,如何找到符合实际的建设模式?
张家结庄村采用房屋租赁模式建幸福院,节省了建设成本,也让村民多了额外收益。几年前,村民郑世金一家外出务工,搬离张家结庄村。2021年初,村里打算建幸福院,但资金并不宽裕,于是村“两委”召开会议,决定租用一套闲置的民房,只需进行基础的适老化改造。经过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终决定租用郑世金一家的民房。
同样面临资金压力,日照市五莲县仁里二村则采用了另一种模式。他们想到了村委大院,一是面积大,可以新建房屋供老人居住;二是原先的会议室、活动室能供幸福院使用,减少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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