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远洋集团宣布了一项重组计划,该计划涉及现有债务工具,包括银团贷款、双边贷款及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56.36亿美元。重组内容包括向债权人分发重组对价,以换取解除及免除现有债务工具项下的所有债权。重组对价包含本金总额为22亿美元的新债务以及强制可转换债券和新永续证券,后者本金总额相当于所有范围内债权人的重组程序债权总额减去新债务本金总额的结果。
待重组生效日期确定后,公司将发行初始金额最高达强制可转换债券及永续权益总额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并根据组别分配比率及各组别债权人的个别选择,在不同组别的债权人中进行分配。此外,远洋集团还将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配发及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寻求股东特别授权。只有在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后,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才能最终落实。公司还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上市及买卖,并将申请强制可转换债券在新交所上市及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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