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此前,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处余华英死刑。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了部分犯罪事实,需进一步查清。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裴瑞彤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时,可以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本案中,新发现的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蔡元培认为,死刑判决必须极其严谨,确保量刑准确并对受害者负责。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发回重审后有可能维持原判,也有可能根据新的证据或事实改变量刑。
裴瑞彤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并且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否则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在余华英案中,重审后的量刑并未改变,仍然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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