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通告,针对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财产线索。未履行金额超过3.3亿元,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3%支付悬赏金,最高可达990万元。
悬赏通告中涉及的被执行人包括西王集团有限公司、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王勇和王棣。王勇是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而王棣则担任副董事长。王勇持有西王集团18.4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王棣持股1.05%,为第三大股东。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今年2月20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王勇、王棣以及王伟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超3.3亿元。该案申请人是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第二支行,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
西王集团成立于1986年,位于山东省邹平市,是一家以玉米深加工和特钢两大实体产业为主的全国大型民营企业,控股3家上市公司、1家财务公司和4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总资产500亿元,职工16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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