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近日被指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涉事批次鲜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当地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责令涉事企业停止经营,涉事校长被免职,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也被停职检查。
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家长的强烈不满,也暴露出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严重漏洞。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是导致此次事件的重要原因。此外,涉事企业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却能承办学校食堂,反映出学校在审查和管理方面的疏忽。
如果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迟早会出问题。“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做法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无视,也是对孩子健康的不负责任。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幸福和国家的未来,必须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闪失。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但从现实反馈看,涉事学校及其所在地相关部门并未认真执行通知要求,缺乏应有的担当作为。
近年来,个别学校食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每次曝光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但遗憾的是,一些学校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也没有加强防范机制。对于学校食堂来说,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具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各环节操作,保障餐具用具洁净,是基本操作。学校应监督食堂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标准化控制和从业人员培训,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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