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李某和刘某各自有家庭,但双方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了断绝这段关系,他们找来朋友方某作为担保人,并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分3年支付给方某10万元,由方某转交给刘某。如果刘某再次骚扰李某及其家人,方某需负责退还这10万元。
然而,拿了补偿的刘某并未遵守约定,继续骚扰李某,甚至到李某家里泼油漆。于是,李某将方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1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份“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是无效的。最终,法院没有支持李某的要求。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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