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议院议长弗朗西斯·埃斯库德罗透露,菲律宾关于“群岛海上航道法案”及“海洋区域法案”的立法进程已接近尾声,仅需总统马科斯签字即可生效。据称,这些法案可能对中国的南海主权和权益提出挑战。不过,受访专家向《环球时报》指出,这些法案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悖,对中国及其他国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埃斯库德罗在一次采访中说明,菲律宾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交法案,并强调最终法案内容不涉及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或对外国船只过路费的征收,以维护与中国的和平关系,执法任务将交由海岸警卫队执行。同时,菲律宾驻土耳其大使本苏尔托警告称,缺乏明确航道可能促使外国船只在菲律宾群岛水域自由行动,增加管理难度。
《南华早报》报道,菲律宾的新法案目的之一是通过限定外国船只和飞机的航行路线来管控相关水域活动,初步设定三条航道,并保留总统调整航道的权利。法案提及外国船只在遵守特定条件下的无害通过权,同时也对核动力船和载有危险物品的船只设定了附加要求。目前,马科斯是否会在东盟峰会前签署法案尚不明确。
中国南海研究院的丁铎博士分析指出,菲律宾的“海洋区域法案”试图将其非法领土主张合法化,这一行为不仅违反海洋法公约,也与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规相冲突,展现了菲律宾试图通过国内立法强化其非法主张的企图。他还批评菲律宾法案中指定的航道未考虑国际公认的常用航道,侵犯了国际法保障的航行自由,并对菲律宾与美国可能借此监控海上交通、威胁航行安全表达了担忧,认为这有悖于国际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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