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傍晚,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遭到不幸。一名叫做党某某的男子对她进行了行凶报复,导致她遇害。据警方通报,事件发生在当天18时26分,地点位于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的电梯口。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发现王佳佳法官已经没有生命迹象,颈部有刀伤。
通过监控视频,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党某某,他是王佳佳法官此前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原告。党某某现年50岁,漯河市城区居民,未婚。警方于次日凌晨3点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当时党某某已服毒并昏迷,但经过救治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王佳佳法官享年37岁,自2011年起服务于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今年7月,她负责了党某某提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该案件起因于2024年4月4日的一场轻微交通事故,党某某受伤并要求赔偿。经法院审理,虽然大部分赔偿请求得到支持,但因部分诉求缺乏证据,未被法庭采纳,最终判定的赔偿金额远低于党某某的请求。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党某某的不满,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郾城区法院对王佳佳法官的离世深表哀悼,对她的家人表示慰问,并对这种针对法官的暴力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法院承诺,将继续致力于公正司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同时也将化悲痛为力量,坚守岗位,勤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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