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设施确实便民但安全吗
“共享充电设施确实便民,但安全吗?有人监管吗?”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配套的集中充电设施增多,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一些安全隐患也逐渐凸显,其安全问题也引起了一些群众的担忧。
今年3月,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共享充电设施安全隐患线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
开发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经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共享充电设施设置在高压变电站旁,周边人流密集,也未配备消防设施。同时,辖区内多处新能源电动汽车共享充电设施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设施也均设置在人流密集处,普遍存在监管责任不明晰、日常巡查不到位、未按规定涂刷绝缘漆、未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及穿管线路不规范等问题,对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发现问题后,开发区检察院邀请6个相关行政部门及供电公司先后召开磋商会和听证会,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听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对共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5月7日,开发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治管同步”,联合开展共享充电设施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处置等工作,对共享充电设施进行全链条管理。5月9日,向供电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为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完善共享充电设施提供专业化指导和支持。
5月17日,在检察建议的推动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6个相关行政部门在公园里小区召开现场会,邀请辖区内社区、物业服务公司67家,共享充电设施运营企业5家,对公园里小区共享充电设施标准化建设、智能断电系统运营升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效进行现场观摩,以“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要求其他小区普遍参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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