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党委委员及副总裁庄恩岳,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接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与辽宁省鞍山市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庄恩岳存在多项违纪行为,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接受不应有的礼品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并泄露检举材料;在廉洁纪律方面,他违规接受财物;此外,他还违反了生活纪律。更严重的是,他被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收取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庄恩岳作为国有金融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纪国法和初心使命,滥用公权以谋私利,包括向客户企业高价出售书籍、服装等手段聚敛钱财。他的行为违反了多项党纪、国法及工作纪律,且大部分受贿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即便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也未有收敛,性质极为恶劣,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庄恩岳开除党籍的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则决定取消其应享受的待遇,并追缴其违法违纪所得。目前,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相关涉案财物亦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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