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31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负责人王衍强调了农业保险对种粮农民的重要性。他鼓励农民,尤其是规模经营者,将农业保险视为粮食生产风险管理的关键工具,并努力实现全面覆盖。王衍指出,地方政府应增强支持力度,确保种粮农民能够根据意愿获得保险覆盖,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开发更适合农民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提升农业保险的实际效用和可及性。
我国粮食生产自2004年起连续二十年丰收,去年总产量达到1.39万亿斤,连续九年稳定在这一高水平上。王衍认为,这一成就得益于建立了一套包含补贴、价格保护和农业保险在内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体系,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在此体系中扮演着核心角色,为农民提供了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保障。随着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范围的不断扩大,这种保障变得更加有力。
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为农民提供了安心丸。这类保险覆盖所有生产成本,即使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颗粒无收,农民也不会面临彻底的经济损失,所获理赔能有效支持他们继续生产。对于规模经营者,这类保险如同一道防护垫,增强了他们的种粮信心。
其次,农业保险为受灾害影响的农民提供了实质性的经济援助。据统计,去年全国农业保险赔付总额超过1100亿元,粮食作物,尤其是三大主粮的赔偿占了较大比例。例如,东北地区暴雨后,中华联合财险向吉林榆树的受灾农户赔偿了1.15亿元,一位拥有722亩水稻田的农户因完全成本保险获得了27.95万元的赔偿,直接缓解了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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