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贵州贵阳,一名17岁的少女希望在身上纹上其男友的名字,但文身店老板郑先生坚持劝阻并最终使她放弃。郑先生在接到预约消息时未预料到客户可能未成年,直至少女到店才察觉。尽管少女及其男友坚称已成年,郑先生与员工还是花费了十多分钟,耐心解释文身对年轻人可能带来的将来后悔的风险,最终少女听取建议离开。拥有近十年文身行业经验的郑先生一直坚守不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原则,并倡议同行采纳相同标准。
此事件反映了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广泛关注。近期,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桩涉及未成年人文身的民事纠纷给予支持起诉,成为该市首例同类案例。检察官强调,未成年人文身可能带来感染风险、难以去除、影响就业及遭受社会刻板印象等问题,强调学校、家庭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引导,文身店则需严格审核顾客年龄,主动拒绝未成年人的文身请求。
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均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促使未成年人文身。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涉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促使未成年人文身的侵权行为,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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