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4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发布,在交通违法治理方面推出多项新举措,并首次提出了“针对违章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及时通报个人所在单位”。记者对比了10年来北京的“交通综治计划”(此前称为“缓堵计划”),这一措施系今年首次提出。
2024年北京交通综治计划提出要加强机动车路面管理,并列举了多项具体举措,比如优化道路交通事故远程处理流程,加大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研究建立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与处罚结果挂钩机制,推动交通事故快清快处;针对违章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及时通报个人所在单位;细化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等专项作业车辆避开早晚高峰时段上路作业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严厉打击假冒专项作业车辆行为;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路面执法,持续加强销售、运输、存储、改装、维修等环节监管,深入道路、广场、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场所加强废弃车辆清理整治,防止车辆新增和问题反弹。
记者注意到,“个人交通违法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非北京首创,这样的举措其实在多地已有实践,不过此前多地的通报范围大多集中在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范围内。
早在2016年11月,河南省就启动了“文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个人违法信息将抄告至所属单位。
2020年7月起,江苏盐城也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践行文明交通承诺活动”,明确要求个人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受到处罚,还将被抄告至所在单位,并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涉及的人员包括当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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