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公安分局3月11日发布消息,警方近期查处了多起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不落实房屋管理责任、房屋存在治安隐患的违法问题,处罚违法出租房主279人。
3月5日,通州公安分局马驹桥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张某在一处大院内经营短租房,且存在不申报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等违法问题。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张某停止出租该短租住房,并处5000元罚款。
3月6日,通州公安分局台湖派出所发现,房屋出租人陈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对他处以500元罚款。
3月8日,通州公安分局大杜社派出所在一出租房内查获违法犯罪人员。经进一步工作查明,此人居住在他人承租的房屋内,而房屋出租人宋某未检查出租房屋使用情况,且不登记实际居住人员身份信息,致使房屋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对宋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通州警方表示,近期警方在繁华地段、人口稠密社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加大了清查力度,对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关停取缔、限期整改、大额罚款等查处措施,清理消除一批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
集中行动以来,通州警方累计登记流动人口8.4万人、出租房屋1.1万户,整改安全隐患1600余处,处罚违法出租房主2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