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发大众热议。
新规发布将对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产生何种影响?能否真正实现“快递到家”?记者就此采访消费者、快递员及相关专家。
打通快递上门“最后一公里”
“除了顺丰快递和京东快递,其他的快递全部都是放到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快递员也不会打电话通知,都是驿站以短信的形式发来取件码。”家住河南的赵女士告诉记者。
如今,网购成为大家的日常,但不少消费者会遇到快递“送货上门”难问题。快递员往往会将快递直接放在快递站或快递柜,有时候消费者忘记取件,快递柜还会额外收取费用。
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完成1320亿件和1.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和14.5%,创历史新高。预计今年快递业务量、业务收入将分别完成1425亿件和1.3万亿元,增速保持在8%左右。
在此背景下,为解决“送货上门”难问题,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同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此前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办法》对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将快递找人代签或存放进快递柜的行为,进行警告或罚款,保障了快递物品的安全、完整和及时送达,也防止泄露、滥用或非法交易用户信息,这是对快递服务中实际存在问题做出的调整。
不仅如此,《办法》还规定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情节严重的,同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在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
快递物流专家赵小敏分析,当下快递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办法》中对细节的规范以及处罚标准的规定,将督促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提升服务精准度,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实现良性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可以按照《办法》中的规定实现快速维权。
如何推动条例真正落到实处,保障“快递到家”?
《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这一规定实行起来是否有难度?是否会增加末端配送成本?
央广网记者此前调查发现,来自北京、河南、山东等地的快递员均表示,快递是否送货上门,不同地方和小区执行不同。北京某区中通快递员张阳(化名)表示,他每天派送量有二三百件,派送小区楼道有监控,无需逐一给客户打电话便可直接放在家门口,节省一部分时间。
来自河南某县中通快递员则表示,在大城市,快递员送一单可提成两三元,而在县城一单只有6毛钱,送货上门会降低派送数量。放到快递柜需分去一半提成,但可提高效率。如果客户提出需求,他们才会安排送货上门。
“新规出台,的确会有一定压力。”北京丰台区一中通快递员表示,自己每天要派送上百件快递,很多时候打电话收件人并不能够实时接听,相当多的电话可能需要多次拨打,如果需要一个个确认收货方式,的确会增加工作量,影响配送效率。
“企业需要有更多责任和能力改进,而不是将矛盾转移。从消费者角度来讲,选择快递公司进行收寄快递,这是与该公司发生了商业联系,快递员只是整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代表某个快递品牌本身,不能将用户和快递公司之间的矛盾转嫁到快递员和用户。”赵小敏指出。
赵小敏分析,末端派送成本的提高短期来讲,不会让收发快递更贵,因为春节刚过完,接下来两三个月将进入快递淡季,快递价格不会有太大的波动。但是从长期来看,可能会导致快递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
赵小敏建议,快递公司要提供多样化产品、多系列服务业态。一方面在用户下单时就明确不包邮,或者包邮时设置强制性条件,把选择权完全给到用户,自主决定是否使用该快递服务;另一方面,要增加快递员收入,给网点和快递员更大激励机制,这也意味着企业经营方式要发生本质性改变,即从以总部为中心转化为以市场和网络为中心,真正做到向用户倾斜,向末端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