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临颖公安就“河南村支书酒后殴打未成年人”一事进行通报:依法对村支书及其儿子作出行拘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1月30日,河南临颖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1月29日,我局在工作中发现,内容为“河南一村支书酒后纠集他人殴打未成年人”的视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并传播。
经查,视频发布者田某某系被殴打未成年人董某某1的母亲。
2024年1月28日19时许,临颖县陈庄乡贾太石村村支书贾某某酒后返家,行至贾太石村十字路口其家附近时,看见四名未成年人李某某、董某某1、董某某2、董某某3在此逗留,贾某某询问该四人为何在贾太石村路口游荡,双方因此产生口角,随后贾某某与李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周围村民及贾某某家人也陆续赶到现场,在案发现场贾某某家人及部分村民与四名未成年人发生肢体冲突,引发近二十名群众聚集围观。我局于2024年1月28日19时56分接警后,迅速出警并平息事态。
事件发生后,我局迅速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汇报。2024年1月30日11时,临颖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责令陈庄乡党委政府立即依规对贾某某作出停职反省处理。
根据前期公安机关调查,2024年1月30日11时30分许,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贾某某及其儿子贾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