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月25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1·24”火灾事故新闻发布会召开。事故共搜救出48人,其中39人遇难,9人受伤。经初步查明,该楼地下一层正在进行冷库装修,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因火势太大无法及时扑灭,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二楼是培训机构和宾馆,受困群众主要是参加培训的学生和住宿旅客。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近年来发生过多起冷库火灾,均造成较大伤亡。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沧州一废弃冷库,因工人焊割时引燃聚氨酯泡沫,火灾飞速蔓延,导致冷库内作业的人员11人死亡;2021年12月31日,大连新长兴市场地下二层的冷库起火,造成8人死亡,1名消防员牺牲;2017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一公寓地下一层冷库起火,造成19人死亡。
冷库火灾伤亡何以如此惨重,人们又该如何逃生?新京报记者采访消防专家,解答相关疑问。
冷库保温材料燃烧快、气体高温有毒
曾从事消防工作27年的消防工程师许传升告诉新京报记者,不少冷库建在现有民用或商用建筑内部,比如一些商场、市场,其地下层或地上层,为了储存食物配有冷库。冷库的保温材料中存在大量可燃材料,多为聚氨酯泡沫,此类泡沫有“固体汽油”之称,引燃后会瞬间大范围蔓延,产生大量有毒、高温的烟气。因为低温,多数冷库内部都没有设置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导致冷库内部发生火灾不太容易被及早发现,也无法实现自动灭火。
许传升介绍,冷库建设归住建部门审批,住建部门确保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备案后即允许建设。冷库在消防设计方面主要依据国标文件《冷库设计规范》,“但此规定适用于独立建造的冷库,并没有对在现有建筑内部地下建设冷库作出规定。换言之,据我了解目前没有规定禁止在居民楼或者商业体内建设冷库。”
许传升介绍,按国家标准,冷库与建筑的商业部分和居民楼应该完全分开,要么地下一层楼梯出口直接通向户外,这样即便着火,烟气上涌也不会进到二楼,而是直接通向户外排走;要么地下一层楼梯通道处应设有防烟门,起到阻隔烟气的作用。“这次事故中居民楼基本没受到影响,但冷库与地上的商业体没有分隔好,如果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地下一层的烟气不会上涌到楼上。”许传升说。
2015年实施的国标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冷库、低温环境生产场所采用泡沫塑料等可燃材料作墙体内的绝热层时,宜采用不燃绝热材料在每层楼板处做水平防火分隔。
消防应急与特种设备研究院院长王明表示,上述规范只是推荐性条文,没有强制性。现实中冷库建设材料一般是阻燃聚苯板、挤塑板,聚苯乙烯泡沫板等可燃物,最后再喷一层防火涂料。“这样事后不易燃,但施工过程中一般要求有切割和焊接动火作业,且墙面施工中会形成空腔,不燃烧体隔层很难起到作用。”
类似情况如何逃生?最关键的是控制烟气蔓延
王明解释,此次新余火灾发布会上提到的“浓烟通过楼道涌入二楼”,是火灾时形成的“烟囱效应”。“浓烟通过楼道这个‘烟囱’快速蔓延到楼道和房间,一旦大量受困人员冒险从涌入浓烟的楼梯间逃生,或被困在场所内部,就会造成中毒死亡。”
类似情况受困人员该如何逃生?多位消防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大火刚开始时有机会逃生,就迅速抓紧逃生;如果烟已经灌入楼道,试图从烟中逃跑非常困难,建议关闭室内的窗户和大门,防止烟气涌入,等待救援。如果处在低楼层,且烟雾较小,可以通过窗户逃生,但有受伤的风险。
许传升强调,火灾发生后最危险的是烟气,最关键的是控制烟气蔓延,“能灭火最好,灭不了把房间门关上,把烟挡在房间里。”他建议,消防部门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可以适当公开火灾发生时现场的人员位置,以及幸存者和遇难者的逃生路线,给公众更多的警醒和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