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药品领域将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药品价格将互联互通,这一行动被称为“最严价格治理”。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药品领域将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药品价格将互联互通。要求各地比较本地挂网价格与监测结果,发现异常值应及时纠正,确保价格公允。此项工作预计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这也意味着,届时全国“四同药品”,也就是同名、同品牌、同厂家、同规格的药品价格将实现“同药同价”。
由于该政策已在行业内流传多日,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正加班加点,深入研读文件细节,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策略。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整治行动堪称“史上最严价格治理”,其影响深远。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发文,此次药品价格治理,就是要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消除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药价更加透明均衡。对于常规药品,医保新规要求,挂网价格回归至“监测价”(对标降价的基准,具有公允性的交易价格)或以下;对于国家集采药品,要求在非供货省市的价格不能超过中选价的1.5倍或同品种的最高中选价。
——中国医保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我国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坚持不懈推进重大改革,推动医疗保障平稳运行。国家医保基金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中国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收入达到3.1万亿元,支出达到2.4万亿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4亿人次,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药品采购模式进入新阶段
在国内医疗矛盾日益尖锐的环境下,国务院、发改委、CFDA、CDE等多部委政策频出,希望通过顶层设计的变革,调整医保支付用药结构。而药品采购模式的不断变革见证了我国医药行业不断探索的历程。
纵观我国药品采购发展历史,可分成6个阶段。从趋势上看,药品采购模式经历不断探索创新到推广,从医疗机构主导到政府主导,以及由地方上升到省级、再上升到国家层面。
2000年以前以各省市自主探索为主。2009~2014年,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模式,并逐渐呈现基药/非基药二元化招标趋势。期间,各种新模式不断涌现,如双信封模式、质量分层、剂型合并等。
2015年以来,7号文和70号文标志着药品采购模式由基药非基药二元化向分类采购模式发展,采购方式趋于多元化,各地模式趋于分散化,同时参考限价、价格联动成为趋势。2018年11月,“4+7” 集中采购的成功标志着标志着我国的药品采购模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带量采购是指一种新的招标方式,从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即仿制药须与原研药疗效及质量一致)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药品中筛选试点品种入选,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以此降低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引导亿元规范用药。带量采购重点在于控制医保费用。
自2018年11月15日的“4+7集中采购”,到2019年9月1日的“联盟地区集中采购”,直至今天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集采政策规则不断细化。政策的顶层设计已经基本完成,难以发生方向性变化,仿制药整体承压,但仍有结构性机会。
——带量采购引发蝴蝶效应
随着带量采购模式的落地,药品大幅降价。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公告显示,本次联盟采购共有77家企业,产生拟中选企业45家,拟中选产品60个。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价格都降低到不高于“4+7”试点中选价格的水平。2018年联盟地区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城市药品降幅高出7个百分点。
药品大幅降价的背后是销售模式转变。过去由于医保对医生处方监督较弱,“回扣-药价-医保支出”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医保支出压力增大。在此背景下仿制药企业聚焦销售环节,使得药价当中包含了大量的营销费用、学术推广费用,而这些营销费用需要患者和医保买单。而带量采购大幅压缩了渠道费用,使得仿制药企的成本得到大幅缩减,而利润变化幅度却不大。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颜少君表示,可以预见,随着国家医保端政策进一步体现对创新的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被激发,将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从创新药大国走向创新药强国。
南方所发布预测称,2024年预计全国医药工业营业收入增长约5%。从需求端看,大众对高水平的健康生活有了更高追求,医保改革提升了公众的支付能力,尤其是创新药物的可及性大幅提升,医药消费的刚需特性支撑起四大终端的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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