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一张“铜梁区喝酒技术交流中心”的照片出现在社交平台上,受到了广泛关注。喝酒技术交流中心,是正规机构还是恶搞?又是不是官方机构?对此,大象新闻记者进行了多方核实。
“铜梁区喝酒技术交流中心”挂牌
在一款社交平台APP 上,有网友发布一张图片,并发出疑问“这是个什么单位,第一次见”,图片中赫然挂着“铜梁区喝酒技术交流中心”字样的牌子。“银底黑字,看着很正规”评论区的其他网友表示,这有点像政府单位的牌子,并提出疑问:铜梁区什么时候成立了这样一个机构?
网传照片中,除了这块牌匾上的字,记者还留意到,牌匾旁的玻璃门上还贴着“金港国际”字样的广告腰条。
记者在网上搜索“重庆市铜梁区”“金港国际”等关键词,找到了该挂牌单位的联系方式。
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一家KTV,属于娱乐场所,门口挂出“铜梁区喝酒技术交流中心”字样的牌匾,就只是想吸引眼球,招揽生意而已。“我们店的名字叫百集金港KTV,门口的牌子就是挂着玩儿的,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商户可以自行挂这样的牌匾吗?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到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不允许的,并表示将“核实一下具体情况”。
有些“牌子” 不是你想挂就能挂
记者搜索发现,近年来,黑龙江、云南、浙江、重庆等多地都出现过类似“交流中心”“培训基地”字样、实为调侃的牌匾。
据媒体报道,2019年,山东省民政厅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布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包含山东喝酒技术培训中心、莱芜喝酒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喝不醉研究学院德州分院、菏泽市巨野县一直喝培训基地等;2020年,有网友在沈阳街头的一家店面看到挂着牌匾,写着“沈阳市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沈阳啤酒学院哈尔滨分院、哈尔滨撸串喝酒人才培训基地等也已被取缔。
经查询,记者了解到,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社会团体名称等文字和内容”。同时,依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没有经过注册就挂牌社会团体,应被定性为非法社会组织。
对此,北京天元(郑州)律师事务所王文博律师表示,成立民间组织,无论是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是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成立民间组织不但要满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的各项条件,并且还坚决不能开展任何营利性的活动。否则就可能被定性为非法民间组织,按照《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予以取缔。”
对于上述提及的这家挂在KTV门外的“喝酒技术交流中心”牌子,王文博认为,这明显是一个以民间组织类似名字作为宣传的噱头、实际上却是为了给自己的经营活动吸引顾客的手段,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哪怕这个‘交流中心’是依法登记成立的,也违背了非营利这一基本原则。如果未经依法登记,那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非法民间组织,应当依法取缔,必要时还可能罚款或没收财物。”
此外,王文博提醒,公民虽然有集会、结社等权利,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莫以非法方式行使合法权利,导致自己触犯法律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