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宣汉县“4个月大女婴被遗弃”的事情冲上热搜。
报道中,民警称根据留在女婴身上的纸条(写着出生日期和遗弃原因)推断,她出生于2023年8月20日,仅有四个多月大,纸条上具体写着“因家庭变故,无力承担抚养负担”等字样。民警称,当前女婴已被送至达州市福利院,身体状况要等福利院检测后才能知道,就孩子身上放着纸条而言,有很明显的遗弃意图,且因为丢弃孩子的地方没有监控,正在全力查找其亲生父母。并且当事民警还表示,若无法找到女婴亲生父母,她可能会被领养。
报道截图
到此为止,其实这件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因为,仅凭纸条只能初步判定女婴的亲生父母有很明显的遗弃意图,但是真正的遗弃意图是什么,可能远非“无力抚养”这么简单。因为就现在的生活环境来讲,就算抚养孩子很费钱,但是既然已经生下了,穷养也还是能维持的,实在不行寻求帮助也是可行的,只要理由正当,确实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抚养不起孩子,是能得到帮助的(维持基本生活层面)。
所以,在看待“无力抚养”时,就要更宽泛地去解读、去审视,而非因为“丢弃”既违背伦理,也违背法理,就连基本的逻辑也不讲了。不讲逻辑也就罢了,还开始各种戏精式的、恶意满满的脑补,而且打着的是“可怜女婴”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