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一女高中生在网上发帖称,12月9日晚,其高中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时,将自己猥亵。16日,该高中生发布了一份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郑某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拘10日的行政处罚。当地称,下一步纪委会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高三女生遭52岁班主任猥亵
这两天,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的一名高三女同学在网上发帖称,12月9日晚,在学校寝室被班主任猥亵了。
当事人在社交媒体发声。资料图
她在网帖中说到,她就读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学校实行寄宿制,自己和另一名同学住一间寝室。12月9日晚,因室友回家了,她一个人在寝室。晚上10点40分左右,班主任兼化学老师郑某某酒后查寝,之前晚自习时同学们还调侃他喝了酒。三五分钟后,郑某某查完寝后又来到了她的宿舍,站在了床前,并说“男人都是坏人”之类的话。之后,郑某某开始动手搂她……后来可能宿管听到她寝室传出的声响,把离她的宿舍最近的走廊灯打开了,郑某某才松开她离开了。
涉事女生在自己社交媒体平台上自述,事发后几天她都噩梦连连,没办法继续专心上课。郑某某得知她告诉了其家人,不断发微信、打电话骚扰涉事女生家人,并说:“想要多少钱尽管提,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