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安徽男子在社交平台上举报蚌埠市五河县交警大队存在非警务人员陈某与辅警郭某共同处理交通事故的问题,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举报人常某实名举报,陈某自称为民警,但实际上是当地一家汽修店店主的亲属,并未有真正的民警参与事故责任认定。
针对这一举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交警大队陈姓负责人在10月7日对记者表示,常某举报的辅警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已经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但是,本次事故处理流程并不存在问题。因为常某与翟某的事故属于轻微事故,符合线上快捷处理的条件。由于双方对现场操作不熟悉,所以选择到交警大队服务大厅进行处理。
期间,有民警参与并向双方告知,如果选择线上快捷处理流程,则可以免于交通违法处罚。因此,双方选择了线上快捷处理流程,由辅警郭某协助双方进行线上操作,并根据线上处理结果出具了自行协商协议书。
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常某在该事故中确实存在违规变道等驾驶行为,本次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流程均符合规范,交警大队并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至此,辅警存在违规行为的事实已经被证实。辅警郭某也确实存在曾为陈某拉业务的情况。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交警大队的工作。根据陈姓负责人的解释,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流程都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