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22岁女子想和丈夫离婚,丈夫不同意,万万没有想到,女子竟然伙同朋友唆使丈夫酒驾,然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仅将丈夫送进监狱,也将自己送了进去。
事情是这样的,女子今年22岁,和丈夫已经结婚两年,起初二人非常恩爱,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于性格和经济的影响,二人间隙越来越大。
为此,女子提出和丈夫离婚,但是丈夫不同意。女子又想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知道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都不同意。
于是,女子想到一个办法,即让丈夫犯罪,将丈夫送到监狱,而后提起离婚,到时候法院肯定同意了。
女子说干就干,经过和闺蜜商量,预谋一起邀请丈夫吃饭喝酒,事后让丈夫开车送闺蜜回家,再伪造交通肇事,让交警查获。
丈夫看到妻子态度这么好,非常高兴,并没有多想什么,便和妻子及其闺蜜一起喝了许多酒,事后还坚持要求送妻子闺蜜回家。
不料,男子开车上路没多久,就和一辆车差点发生交通肇事,对方随后选择报警,警方到达后,发现男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遂带回调查。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端倪,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了女子故意唆使丈夫喝酒,并试图伪造交通肇事,而女子到案后,对这一切也供认不讳。
目前,女子夫妇均被警方刑事拘留,女子朋友则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网友:女子不仅坑了丈夫,也害了自己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说:“李先生运气还是不错的,张某只是想要他的钱,没有想要他的命,否则的话,他可能已经和武大郎一样,命丧黄泉了。”也有网友说:“这个张某也太毒了吧,分一半妥了,还想全要,把人都送进去!”还有网友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女子既然想和丈夫离婚,离婚就得了,何必这么麻烦,不仅坑了丈夫,也害了自己,真是太令人唏嘘了。”
律师:女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
对此,头条号认证作者 @颜回说法 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根据刑法规定,诬告陷害是指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到司法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行为。
具体到本案,女子主观上确实有使丈夫受到刑事追究的想法,但是客观上女子却没有捏造事实,换句话说,男子违法犯罪行为是存在的,所以本案女子行为不是诬告陷害,而是寻衅滋事。
所谓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无事生非,为发泄情绪,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女子为了达到离婚目的,不惜让丈夫喝醉,再制造交通肇事,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291条规定,行为人寻衅滋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案发后,女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里注意的是,本案女子的闺蜜也涉嫌刑事犯罪,和女子是共同犯罪。
刑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
本案女子闺蜜不仅事前参与共同预谋,且事中积极参与,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也应当受到法律惩罚。
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应当刑事立案。
大家知道,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其入刑以后,警方不仅严厉查处,且广泛宣传,驾驶员基本上都是知道的,所以男子不论什么原因,明知道酒驾不能开车,却仍然驾车,其犯罪行为也要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