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得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 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等作不当类比(图)_今日热搜榜_56之窗资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金融机构不得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 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等作不当类比(图)

   日期:2023-09-16 02:01:50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资讯网    浏览:7    
核心提示: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坤)9月13日晚,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向各监管局、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下发了...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坤)9月13日晚,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向各监管局、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金融机构不得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 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等作不当类比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审慎开展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将广告代言活动纳入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背景调查、合同约束、内容审核、持续监测等措施,确保广告代言活动遵循相关法律、规则以及本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要制定广告代言负面舆情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相关风险。

同时,金融机构不得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开展广告代言等宣传推广活动,发现已开展合作的明星存在违法失德行为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明星是指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演艺人员、网络红人、体育名人等。

《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不得允许代言人及相关广告发布者介入或者变相介入金融产品的销售业务环节。金融机构不得聘请明星以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在有投资回报预期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广告中作推荐、证明。

 
标签: 金融,机构,违法,明星,合作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56之窗资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56之窗资讯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56news.ffsy56.com/news/wl108952.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SiteMap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56之窗资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