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职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因为其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公共利益的最高代表者,其言行举止更加应该注意!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黎某由乐安铺卫生院副院长调到朝仪卫生院任院长,调来工作之后与举报人相识,同年8月份,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故意接近单身的杨某,而后两人发展感情关系,举报人杨某表示黎某作为一院之长,又是党员及县级党代表,其行为极不端正、道德败坏、生活作风恶劣。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在收到相关举报之后,对该事件高度重视,并且展开了相关调查。但是黎某家属一方的说法与举报人杨某的说法完全相反,据黎某的丈夫阐述,杨某以婚姻不幸为由故意接近黎某,明知道对方是已婚家庭,仍旧采用各种手段接近黎某,以假意帮忙、多方讨好等方式长期胁迫妻子与其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后,为了摆脱杨某,妻子黎某明确与其断绝关系,回归家庭。但是杨某仍旧不依不饶,多次纠缠,甚至为了报复黎某将此事进行揭发。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谁在说谎,是举报人杨某说的为事实,还是被举报人黎某家属为了保全其名誉和地位才说的谎,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要知道,作为公职人员还是应该注意自身的言行,不仅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同时,也不能突破道德的底线,即便黎某的家属说的是事实,是杨某故意以各种理由接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黎某应该能够看的出对方的动机,此时应该采取方式阻止对方的行为,比如可以明确说出自己的立场,不会做出任何违背道德的事情,或者将该人的行为上报领导或者与家人进行商议,想出解决的办法!
而不是就此妥协,与其发展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一旦如其所愿,那么就不仅仅伤害了自己的家庭,而且可能前途尽毁!对此,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卫生健康局回复关于“卫生院院长婚内出轨欺骗感情”的举报,经查,金屋塘卫生院院长违反生活纪律问题基本属实,已免去其卫生院院长职务。
总之,身为公职人员还是应该保持廉洁自律,履行公职人员应有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为人们树立良好的榜样,否则一念之差只会毁了自己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