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艇撞伤女子被拘10日 女子连发五段现场视频(图)_网络热点_56之窗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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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艇撞伤女子被拘10日 女子连发五段现场视频(图)

   日期:2023-08-15 16:15:5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资讯网    浏览:10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女子划桨板被摩托艇故意撞倒两次的新闻引发热议。8月14日,当地警方通报:驾驶者被行拘10日,处警民警被追责。连日来,一则女子...

近日,河南女子“划桨板被摩托艇故意撞倒两次”的新闻引发热议。8月14日,当地警方通报:驾驶者被行拘10日,处警民警被追责。

男子骑摩托艇撞伤女子被拘10日 女子连发五段现场视频

连日来,一则“女子划桨板被摩托艇故意撞倒2次致受伤”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引发诸多议论。事情真相到底如何?56之窗资讯网 记者采访了涉事双方及警方。

被撞的王女士称,事发地在郑州市北龙湖。王先生驾驶的摩托艇只撞了她一次,她在社交媒体及受访时强调“被撞了两次”的表述不准确。发视频的目的是为引起舆论关注,促成自己被撞事件尽快解决。

摩托艇驾驶者王先生称,王女士下水划桨板时,他已在湖面上玩摩托艇。王女士说的第一次撞击不属实,只是浪花拍到她身上,算是各玩各的;第二次,他因操作不慎撞到女子,“想弄点水花出来溅她,真没想撞她。”

民警称,只发现了一次撞击。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王先生因寻衅滋事被行拘10日。

女子连发五段现场视频

8月10日至11日,王女士在社交媒体上连续发布了5段视频。

第一段视频显示,王女士正在水面上划桨板。伴随着轰鸣声,一辆摩托艇从她身体左侧驶来,王女士被撞倒、落入水中。该段视频配发的文字是:有人信这不是故意的么?

第二段视频,除摩托艇撞人片段外,王女士还公布了伤情。配发的文字为撞人后续。

第三段、第四段、第五段视频,视频内容与第一段视频一样,只是配发的文字不同,分别为:“好心人帮我转发,不要限流”“撞我的人我不认识,第一次没撞到,没拍到视频,有人证。第一次明确说了不要离我太近,我害怕。待对方走了,我划远了,本来是跪在桨板上,看到对方过来我大喊一声,趴到桨板上了,对方撞到我的头部左侧太阳穴,当时就昏迷……”

56之窗资讯网 记者注意到,女子发布的上述视频,引发了多家媒体关注。受访时,王女士虽然讲明第一次没被撞到,但仍旧强调“撞了我两次”。

承认“被撞两次”表述不准确

王女士是一名游泳教练。8月13日晚,她向56之窗资讯网 记者介绍,8月4日下午,她和同事来到郑州市北龙湖,与经营桨板、摩托艇项目的商户商谈合作事宜。谈完之后,她下水体验,桨板离岸边约两米远时,一辆摩托艇从其左侧驶来,一个“漂移”后停下,浪花拍到她身上。

“第一次虽然没有被撞到,但是把我吓坏了。我大声喊,让他离我远一点。见他走开了,我继续往前划。”王女士说,她继续划了约一分钟,离岸边约20米远时,摩托艇从其左侧疾驰而来,她吓得丢掉划桨,趴在桨板上。不料,她头部被撞,落入水中,短暂昏迷。

王女士说,有人把她救回岸边。8月4日晚,摩托艇驾驶者王某将她送往医院,垫付治疗费用,且给了她5000元赔偿。经诊断,她左面部、右膝盖受伤。8月5日,王某说“已回老家”,不再积极配合她治疗。8月6日和7日,在她的一再要求下,摩托艇经营者才陪她前往医院。

王女士说,基于王某及摩托艇经营方的态度,且只愿赔偿5000元,她决定通过社交媒体发声,引起舆论关注,促成自己被撞的事尽快得到解决。

王女士说,她虽然说了第一次没撞到,但着重强调“被撞两次”是为了引发关注,如此表述不准确。此外,她在视频中也没谈对方陪同就医的过程,“视频传播得这么广,我也害怕。”

王女士介绍,8月7日,她报警后,警方一直在积极处理。目前,在民警的协调下,她和对方已谈好后续问题,“我对警方的处理感到满意。”

摩托艇驾驶者被拘10日

8月13日,摩托艇驾驶者王先生接受了56之窗资讯网 记者的采访。

他说,在王女士下水划桨板之前,他已经在水面上驾驶摩托艇转圈、急停、漂移。王女士下水后,浪花拍到了王女士的身上,“她说这次是第一次撞,不对,这次只能算各玩各的。我没听到她让我离远一点。”

当地警方介绍,王先生的上述说法与监控视频一致,此次不能称之为“撞”。

王先生称,他只撞了王女士一次,就是她说的第二次。事发前,他本想左转,绕开王女士。不料水中有水草,他操作不慎将王女士撞倒。王女士落水后,他和摩托艇经营者一同下水将王女士救起。随后,他开车将王女士送往医院。

“想弄点水花出来溅她,真没想撞她。”王先生说。

王先生说,“让她感觉到我后面(善后)不积极,是我认为她要的赔偿有点高,而且8月7日就报警了。我就想赔多少钱,民警会协调。”

王先生说,他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他已赔偿王女士2万元,经营摩托艇的商户赔了王女士10万元。

民警介绍,在撞到王女士之前,王先生以王女士为参照物,想玩急停、漂移。为了寻求刺激,不考虑安全,最终操作不慎,将王女士撞落水。目前,王先生因寻衅滋事被警方行拘10日。

有商户在北龙湖水域经营摩托艇、桨板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郑州市水利、水务等部门,并未回应56之窗资讯网 记者。

 
标签: 男子,摩托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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