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丢下加热油锅去吃饭 新开业的火锅店被大火吞没 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近日,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月牙塘派出所,对1名因过失引起火灾的人员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厨师丢下加热油锅去吃饭。
7月29日下午,昆明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红园路,一家新开业不久的渝三郎麻椒鱼火锅餐饮店突发火情。火势凶猛,短短时间,整家店就被淹没在火海之中……
市民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家火锅店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噼里啪啦声中,店铺的屋顶被烧得坍塌了下来。所幸当时店内无顾客用餐。
隔壁商户介绍,这家火锅店店主刚刚接手装修好,正式营业才半个月左右,就被烧成这样,太可惜了!
7月29日16时24分,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红园路某餐厅起火。接警后,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莲华消防救援站、彩虹路消防救援站、龙泉消防救援站、红云烟厂专职消防救援队、和谐小型消防救援站共计13车65人赶赴现场。16时34分,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并于16时40分将明火扑灭。
大火被扑灭后的餐厅五华消防供图
现场调查显示,起火场所五华区某餐饮店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起火原因系违法行为人谭某加热油锅时,人离开去吃饭,油温升高后导致油锅起火,主要燃烧物质为灶台油烟管道、油锅等。该场大火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8000元,无人员伤亡。在此起火灾中,违法行为人谭某因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起火原因系违法行为人谭某加热油锅时人离开去吃饭,油温升高后导致油锅起火,主要燃烧物质为灶台油烟管道、油锅等,直接财产损失18000元,无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