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留下遗书指控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手段一案,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被告人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被法院当庭宣告无罪。男孩父亲张定杰立即提起上诉!
案件回顾
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张宽放学后,在自家小区跳楼自杀。随后,其父母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其遗书上写明:本人的死亡不与父母,家长,社会,国家有关,只和邹瑜(张宽班主任)有关,她用暴力的手段。
事发后,宽宽父母在查看教室当天以及前半个月的监控发现,
班主任邹某多次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侮辱,甚至还揪起宽宽的脸。出事当天宽宽被怼了8次,
邹某说宽宽是骗子,是欠债大王,要让全班同学都来作证。
这是变相引导全班同学来嘲笑他!
当说到骗子的时候,还掐着宽宽的脸从座位上拽起来。
邹某的这些恶教行为和言语,竟不知深深地伤害了这个孩子的自尊心,远远地超出了这个孩子的心里承受能力,导致他不堪重负当天放学回到自家小区后跳楼自杀。
张宽